为了跟男主划清界限,我谎称失忆。
只因一场车祸,让我得知自己只是一本书里,下场凄惨的舔狗恶毒女配。
谁知醒来后的当天,死对头赶过来嘘寒问暖。
“知道我谁吗?”
我皮笑肉不笑:“不认识。”
他瞬间大喜,接我出院。
口口声声说他是我老公,带我办银行卡,晚上给我存几百个亿。
等拿到了红色的小本本,我指着滚烫的“结婚证”三个字问:“这什么?”
他一脸认真,耐心读的给我听:“银、行、卡~”我盯着他,咬牙切齿:“要不,你再读一遍试试?”
拜托,我是失忆,又不是弱智!
1.从昏迷中醒来,尚且没有完全理清思绪时,一个满是厌恶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只是昏迷了几天,可清清却擦破了皮。”
“如果不是为了救你,清清会受伤吗?”
“还有,别以为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就可以引起我的同情,告诉你,我半点都不会。”
我愣愣的看着眼前人,这就是书里的男主。
一个自负冷漠,神经不正常,却又被人人称作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京圈太子爷季时礼。
而我是自小和他定有婚约,嚣张跋扈又不被他喜欢的舔狗京圈大小姐。
我越是接近,他越是厌恶。
在一次酒局上,喜欢上了清贫纯洁,小白兔似的女主徐清清。
从此我成了他们 paly 的一环。
他一边享受我家带给他的各种便利,一边利用我对他的感情去虐女主。
直到最后,害得我家破人亡。
看着我痛不欲生,他们站在至高点对我冷嘲热讽:“你就像地狱里爬出来的蛆虫,现在,也该留在地狱。”
眼下,正是女主徐清清,跟男主季时礼打得火热的时候。
即便我已经觉醒,可听到这番话,还是忍不住腾升起阵阵怒意。
曾经的我是男主身边最忠实的舔狗。
但现在,我不是了。
我抬手,直接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而后反问:“你谁啊?
在这里狗叫。”
2.季时礼想发怒,但又忍了回去。
最后只是冷笑一声:“装失忆?
夏知晴,你现在花样可是越来越多了。”
我坚持失忆:“别狗叫,我真不认识你。”
“好吵,我头疼。”
话音刚落,就听一道甜美柔弱的女声传入耳膜。
“阿礼,你不要这么凶嘛,相信夏小姐也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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