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连载
“爱吃奶油松饼”的倾心著苏清清李景煜是小说中的主内容概括:曾经有人问过一个问题:“如果能重来一你会做什么?”这个答案我来告诉我刚从地狱爬回热乎1.上辈我林晚眼瞎心救了一个他叫李景当朝三皇那时他遭人追重伤濒像条丧家犬一样倒在城外破庙我用尽毕生所学医耗费家中珍藏药衣不解带地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他许“晚待我登临九必以皇后之位相一生一护你周”我信信了他的深情款信了他的信...
主角:苏清清,李景煜 更新:2025-04-11 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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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问过一个问题:“如果能重来一次,你会做什么?”这个答案我来告诉你。
我刚从地狱爬回来,热乎的。1.上辈子,我林晚晚,眼瞎心盲,救了一个人。他叫李景煜,
当朝三皇子。那时他遭人追杀,重伤濒死,像条丧家犬一样倒在城外破庙里。
我用尽毕生所学医术,耗费家中珍藏药材,衣不解带地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许我,
“晚晚,待我登临九五,必以皇后之位相待,一生一世,护你周全。”我信了。
信了他的深情款款,信了他的信誓旦旦。后来,他确实登上了那个位置。我也成了他的皇后。
然后呢?然后,他为了他心尖尖上的那位“善良柔弱”的侧妃苏清清,亲手将我打入了冷宫。
哦,不对,不是冷宫。是比冷宫更可怕的地狱。因为苏清清“体弱”,
需要“心头热血”做药引。而我,林晚晚,这个他曾经说过要“一生一世”守护的女人,
恰好就是那个最合适的“药人”。还记得那天,他穿着明黄的龙袍,
居高临下地看着被侍卫死死按在冰冷地砖上的我。他的眼神,没有一丝怜悯,没有半分愧疚,
只有一片漠然和不耐烦。仿佛我不是与他同床共枕数年的妻子,不是曾救他于危难的恩人,
只是一个……碍眼又恰好有点用处的物件。冰冷的刀子,刺入胸口。
温热的、带着我体温的血液,被一点点抽离。那种痛,深入骨髓,撕心裂肺。
但我死死咬着牙,没有哭喊,没有求饶。我只是看着他,
看着他接过那碗盛着我心头血的玉碗,转身,毫不留恋地走向苏清清的寝宫。
他甚至没回头看我一眼。没看到我眼中那浓得化不开的恨意,和流下的血泪。
我就像一块被榨干了最后一丝价值的抹布,被丢弃在原地,任由生命随着血液一同流逝。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我听见苏清清娇弱而得意的声音远远传来:“陛下,
姐姐她……不会怪臣妾吧?”李景煜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宠溺:“傻瓜,
一个罪臣之女,一个废后,死了便死了,谁会在意?朕的心里,从来只有你。”呵。
好一个“从来只有你”。好一个“死了便死了,谁会在意”。李景煜,苏清清。
若有来生……若有来生!!!我必将你们,挫!骨!扬!灰!2.猛地!
我从无边的黑暗和怨恨中惊醒!剧烈的喘息,胸口仿佛还残留着被利刃剜开的剧痛。
但……不对。触手可及的,不是冰冷的地砖,而是……有些潮湿的干草?空气中,
弥漫着一股破败的霉味和浓郁的血腥气。我霍然睁眼!映入眼帘的,不是冷宫阴暗的四壁,
而是一座……破败、漏雨的荒庙?!神像歪倒,蛛网遍布,地上散落着枯枝败叶。
而我身边……我僵硬地转过头。一个穿着锦衣、浑身是血的年轻男子,
正虚弱地倚靠在残破的柱子旁,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干裂,气息奄奄。
那张脸……那张曾让我痴迷、后来又让我恨入骨髓的脸!李!景!煜!怎么会?!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怎么会在这里?!电光火石间,前世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汹涌而来!
就是这里!就是这座破庙!就是这个该死的雨夜!当年,我外出采药,
为了躲避突如其来的暴雨,误入了这座荒庙。然后,就遇到了他。遇到了这个改变了我一生,
将我拖入地狱的恶魔!此刻的他,正如前世初见时一般,身受重伤,狼狈不堪。他的眼神,
带着一丝属于上位者的傲慢,和一种……理所当然的、命令式的依赖。他看到我醒来,
或者说,看到我这个“突然出现”的、可以利用的“工具”,挣扎着抬起手,声音虚弱,
却依旧带着命令的口吻:“你……过来……救……救我……”救他?我看着他,
看着这张年轻却已初露凉薄本性的脸。前世被取心头血的剧痛,死前他那冰冷的眼神,
苏清清得意的笑声……一幕幕,如同最锋利的刀子,在我脑海中反复切割!血液,
瞬间冲上头顶!又在下一秒,凝结成冰!我笑了。无声地,冰冷地笑了。
眼底最后一点恍惚散去,只剩下彻骨的寒意和滔天的恨!救你?李景煜,你大概还没睡醒。
3.我缓缓站起身。身体还有些虚弱,但那都不是问题。复仇的火焰,在胸腔里熊熊燃烧,
给予我无穷的力量。李景煜看着我站起来,眼神里闪过一丝满意,
似乎笃定了我一定会像前世一样,被他的身份即使他现在没明说,
但那股气度骗不了人和“恩赐”所吸引,乖乖上前施救。他甚至微微扬起了下巴,
等着我靠近。我确实走向了他。一步,一步,踩在枯叶上,发出细微的声响。但我没有看他。
我的目光,冷静地扫视着这座破庙。很幸运。墙角,堆放着一些被遗弃的杂物。其中,
有一块半截的……板砖。灰扑扑的,毫不起眼,却带着一种质朴的、可靠的杀伤力。
我走过去,弯腰,捡起了那块板砖。入手,沉甸甸的。很好。我掂了掂,感觉……非常趁手。
李景煜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他看着我拿着板砖走回来,眼神里终于出现了一丝疑惑,
甚至……一丝警惕?“你……你要做什么?”他声音虚弱,却带着色厉内荏的质问。做什么?
我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着他那张曾经让我心动的脸,此刻只觉得无比恶心。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板砖。李景煜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脸上露出了惊恐和不敢置信的神色!他想挣扎,想用皇子的身份命令我!但,太晚了。
重伤的他,根本毫无反抗之力。而我,林晚晚,
早已不是前世那个善良愚蠢、任人宰割的林晚晚了!去你娘的一生一世!去你娘的心头血!
去你娘的苏清清!这辈子,我先送你上路!没有丝毫犹豫。没有半分迟疑。
对着那张让我恨之入骨的脸,或者说,对着他的要害——我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
砸了下去!4.“砰——!”沉闷的钝响,在寂静的破庙里显得格外清晰。
温热的、粘稠的液体,溅到了我的手背和裙角。很刺眼。也很……解恨。
李景煜的眼睛瞪得老大,眼神里充满了极致的惊恐、不甘,
以及……浓浓的、到死都无法理解的困惑。他大概到死也没想明白,
这个看起来柔弱无害的乡野女子,为什么会对他下如此狠手。他的身体,抽搐了几下,
然后彻底瘫软下去,再无声息。空气中,血腥味更浓了。我站在原地,
看着他死不瞑目的样子,心脏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不是因为害怕,
而是因为……一种大仇得报的、极致的快意!死了。这个毁了我一生的男人,终于死了!
被我亲手,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送上了黄泉路!哈哈……哈哈哈哈!
我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后悔。
是激动,是释放,是为前世那个惨死的自己,流下的迟来的哀悼之泪。但,
哭泣只持续了短暂的片刻。我很快抹干了眼泪,眼神重新恢复了冰冷的平静。
现在不是沉湎于情绪的时候。人是我杀的,烂摊子得我自己收拾。5.我冷静地环顾四周。
破庙,荒无人烟,外面还下着瓢泼大雨。大雨是最好的掩护,可以冲刷掉很多痕迹。
我首先要处理的,是这块沾了血的板砖。我走到破庙后门,
外面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和一条因为暴雨而变得湍急的溪流。
我用力将板砖扔进了浑浊的溪水中,看着它迅速沉没,消失不见。然后,我回到庙里。
李景煜的尸体还躺在那里,很碍眼。直接丢在这里肯定不行,万一被人发现,
很容易查到我头上。我想了想,看向破庙角落里那堆散乱的、几乎要塌掉的柴火和杂物。
有了。我费了些力气,将李景煜的尸体拖到那堆杂物后面,用柴火和破席子简单地掩盖起来。
这样一来,就算有人偶尔路过这座破庙,只要不仔细翻找,也很难立刻发现尸体。接着,
我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痕迹。手背和裙角的血迹,用雨水和泥土反复擦拭,
虽然不能完全清除,但在昏暗的光线下和雨水的冲刷下,已经不那么明显了。
我又在庙里找了些灰尘和蜘蛛网,故意蹭在身上和头发上,
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单纯进来躲雨,并且受了点惊吓或小意外的样子。最后,
我仔细检查了一遍现场,
确认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能直接指向我的证据比如我的发簪、手帕之类的。
做完这一切,外面的雨势也渐渐小了些。不能再待下去了。我深吸一口气,
最后看了一眼那堆掩盖着罪恶的杂物,然后毅然决然地,走出了破庙,
融入了雨后的清新空气中。脚步,从未如此轻快。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李景煜,
你的地狱人生,到此结束。而我林晚晚的新生,才刚刚开始。6.我按照前世的记忆,
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家里赶。林家是镇上的医药世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颇有家产,
日子过得还算安稳。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中医,母亲温柔贤惠,
还有一个尚未成家、在药铺帮忙的哥哥。前世,就是因为我救了李景煜,与他扯上关系,
才最终连累了整个家族。父亲被诬陷,郁郁而终。母亲悲伤过度,一病不起。
哥哥为了保护我,被打断了腿,最后……好像也死在了流放的路上?具体的记忆有些模糊了,
因为那时候的我,已经被囚禁在皇宫那个华丽的牢笼里,自顾不暇。
想到家人前世的悲惨结局,我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疼。这辈子,我绝不会让悲剧重演!
李景煜已经死了,最大的祸源被我亲手掐灭。接下来,我要做的,
就是斩断一切可能与皇室、与那些腌臢事扯上关系的线头,安安稳稳地守着我的家人,
过好我们自己的小日子。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母亲正焦急地在门口张望,
看到我浑身湿漉漉、略显狼狈地回来,连忙迎了上来。“晚晚!你跑哪里去了?
采个药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还淋成这样!”母亲心疼地拉着我的手,嗔怪道,“快进来,
娘给你熬了姜汤!”父亲和哥哥也闻声从内堂走了出来,脸上都带着关切。
看着他们熟悉而温暖的面容,感受着这失而复得的亲情,我的鼻子一酸,眼眶又红了。“娘,
爹,哥……”我哽咽着,扑进了母亲的怀里。“傻孩子,这是怎么了?受委屈了?
”母亲轻轻拍着我的背,柔声安慰。“没事,”我摇摇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就是外面雨大,迷了会儿路,有点害怕。现在回家就好了。”我没有说实话。
杀了皇子这种事,太过惊世骇俗,不能让他们知道,免得他们担惊受怕。就让这件事,
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吧。喝了热乎乎的姜汤,换上干净的衣服,躺在自己熟悉的小床上,
闻着被褥上淡淡的皂角清香,我才真正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不是作为那个被仇恨和痛苦填满的皇后林晚晚。而是作为林家的女儿,林晚晚。
7.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家里休养,哪儿也没去。一方面是那天淋了雨,确实有些着凉。
另一方面,也是想避避风头,观察一下外面的动静。一个皇子失踪,不可能毫无波澜。果然,
没过两天,镇子上就来了不少穿着官服、佩着腰刀的陌生人。他们在镇子里四处盘问,
拿着画像到处打听,说是京城有位“贵人”在此地附近失踪了,询问是否有人见过。
镇上的居民大多摇头表示不知。官差也来过我们林家药铺询问。
父亲和哥哥都表示没见过画像上的人。轮到问我时,我心里微微一紧,
但面上依旧保持着平静。我按照事先想好的说辞,告诉官差,那天雨确实很大,
我在山里迷了路,慌不择路时似乎看到远处有个破庙,但没敢靠近,
后来雨小了就赶紧回家了,并没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我的说辞合情合理,
加上我一个足不出户的闺阁女子,看起来也不像知道什么内情的样子,官差简单问了几句,
便离开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暗暗松了口气。看来,我处理现场还算干净,
暂时没有引起怀疑。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那些官差在镇子及周边搜寻了好几天,
一无所获。据说,后来他们在城外那条溪流的下游,
发现了一些破碎的、疑似属于失踪“贵人”的衣物布料。最终,
官方给出的结论是:那位“贵人”可能是在躲避仇家或意外中,失足跌落湍急的溪流,
不幸遇难,尸骨无存。消息传来,镇上的人唏嘘了几句,很快也就淡忘了。毕竟,
死的是京城的“贵人”,与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关系不大。只有我知道,李景煜不是失足落水。
他是被我,一板砖,送下去陪阎王爷聊天了。最大的隐患,似乎就此解除。
我终于可以放下心来,开始规划我的人生了。首先,要做的就是……搞钱!有钱,才有底气。
有钱,才能更好地保护我的家人。前世我虽不懂经商,但在深宫多年,耳濡目染,
也知道一些赚钱的路子。加上我本身懂医术,或许……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8.李景煜的“意外身亡”,像一颗投入湖面的小石子,在京城或许激起了些许涟漪,
但在我们这个偏远的小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生活,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但我知道,
一切都已经不同了。我不再是那个一心只读医书,等着嫁人生子的林家大小姐了。我的心,
在经历过前世的痛苦挣扎,惨死深宫后,早已变得坚硬如铁。搞钱!搞事业!保护家人!
这成了我重活一世最清晰的目标。我们林家世代行医,镇上的“林氏药铺”也算小有名气。
父亲医术尚可,但为人过于忠厚老实,不懂经营,药铺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谈不上富裕。
哥哥林风性格活络些,有心把药铺做大,但苦于没有门路和足够的本钱。这辈子,有我在,
情况必须改变!我开始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虽然前世在宫中被磋磨,但该学的没落下,
甚至因为接触到宫廷秘方而眼界更宽,对家里的药方进行改良。
我将一些常见的、药效温和的草药,通过不同的配比和炮制方法,提升疗效,
还开发出一些新的、针对常见病痛的特效成药。
我让哥哥在药铺门口设立了一个“义诊”摊位,每天固定一个时辰,
为贫苦百姓免费看一些小毛病,或者提供一些养生建议。这不光积累了口碑,
也打响了我们林氏药铺“仁心仁术”的名号。一开始,父亲还不太理解我的做法,
觉得有些“花里胡哨”,不像正经医馆。但在看到改良后的成药效果显著,回头客越来越多,
甚至连邻镇的人都慕名而来,药铺的收入也肉眼可见地增长后,他也就不再反对,
反而乐呵呵地全力支持我。哥哥林风更是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把我当成了林家的“主心骨”,对我提出的各种“新奇”想法都言听计从。
看着药铺生意蒸蒸日上,家里日子越过越红火,父母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哥哥也开始有了议亲的底气,我心里充满了踏实和满足。
这种靠自己双手创造出来的安稳生活,比前世那虚无缥缈的皇后宝座,要珍贵千万倍。
9.日子安稳了,但我并没有忘记前世的仇人。李景煜死了,但那个罪魁祸首之一,苏清清,
还活得好好的。前世,苏清清是京城一个不起眼的小官之女。她能搭上李景煜,
并且最终成为他的“心尖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次“精心设计”的偶遇,
外加她那楚楚可怜、善解人意的白莲花演技。我记得,那次“偶遇”发生的地点,
就在我们州府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百花宴”上。前世,我也是在那次百花宴上,
见到了还是三皇子的李景煜。那时他伤势初愈,来我们州府“散心”实则考察地方势力,
恰逢其会。也就是在那次宴会上,苏清清“不小心”落水,被李景煜“英雄救美”,
两人由此相识,开启了那段孽缘。这辈子,李景煜已经提前下线,
但他死前是来过我们这附近的,说不定,他原本的行程安排里,就有参加这次百花宴的计划。
而苏清清,会不会依然按照前世的轨迹,出现在百花宴上,试图寻找新的“猎物”?
我绝不能让她得逞!这种毒蛇一样的女人,留在世上,就是个祸害!百花宴举办前几天,
我以“采买稀有药材”为名,说服了父亲,带着哥哥一起去了州府。
州府比我们小镇繁华得多。我们先是去各大药行转了一圈,
确实也采购了一些药铺需要的药材。然后在百花宴当天,我略施脂粉,
换上一身素雅得体的衣裙,带着哥哥,也混进了举办宴会的玲珑园。玲珑园内,
果然是名流云集,才子佳人,衣香鬓影。我没有去凑热闹,而是拉着哥哥,
在相对僻静的回廊和水榭边闲逛,目光却在暗暗搜寻。果然!在靠近湖边的一处水榭旁,
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苏清清!她今日打扮得格外“清纯动人”,一身素白衣裙,
发髻上只簪了一朵小白花,脸上画着精致的“病弱妆”,正和几个官家小姐站在水边,
目光却时不时地瞟向不远处几位看起来身份不凡的年轻公子。呵,
还是那副熟悉的白莲花做派。我冷笑一声,心中已有了计较。我记得,前世她落水的地方,
就在前面不远处的九曲桥附近。那里水深,且靠近假山,容易制造“意外”。我拉着哥哥,
装作赏景,也慢慢朝九曲桥那边走去。哥哥有些不明所以:“晚晚,那边人多,
我们去那边干嘛?”我对他神秘一笑:“哥,带你看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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