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头卖唱,路过的厉行丢给我一踏钱。
“唱一首不如不见,这十万归你。”
刹那间,人群轰动。
却没有人注意到我泛红的眼眶和颤抖的声线。
曲终人散。
我捡起地上的钱落荒而逃。
转角处,传来男人冰冷的质问。
“许知,当初离开我,你后悔了吗?”
我颤抖着手点燃一根烟,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
“包夜两百!”
脚步渐远,我终于忍不住大声咳嗽。
泪水染花了我的浓妆,露出我蜡黄的皮肤。
我陷入回忆中低喃。
“傻瓜,我没几天可活了,与其让你爱我发疯,还不如让你恨我到死。”
1我回到租住的老旧出租屋。
林千秋穿着裤衩缩在沙发,聚精会神的看着恐怖片。
我随手将包里的烟和火机丢给他。
这还是他晚上临时发我信息,让我给他带的。
林千秋接过烟,怪异的看了我一眼。
“怎么打开了?
你学会抽烟了?”
我没有回答,径直走回自己房间,关上门。
门外还响起林千秋粗糙的声音。
“饭在锅里热着呢,你记得吃哈!”
我和林千秋是合租室友,但是他是个男的。
准确来说,他是个同志。
也是因为这样,再加上性格合得来,我们处成了闺蜜并一起合租了三年。
电脑还亮着的屏幕发出了一阵提示音。
狗仔发布了一条最新动态。
“环球影视的历总豪掷十万,只为听站街歌女唱一首不如不见。”
接着厉行的正牌女友顾念惜发布了一条微博。
文案里的图中,是她坐在咖啡厅里拍下的我和厉行。
配文是,“阿行砸了十万只为给我点首歌......真是太败家了!
不过我好爱。”
我忍不住点进顾念惜的主页。
里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厉行为她做得一切。
我终于看不下去,关闭了电脑。
这三年来,我就像个永远生存在黑夜的偷窥变态狂。
无时无刻关注着历行和他小女友的消息。
我多么想让呆在厉行身边的人是我,可是却是我亲手将这个爱我入骨的男人从身边推开。
三年前我们刚大学毕业,一同畅想着美好未来。
厉行的梦想是开一家影视公司,而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顶级歌手。
为了彼此的梦想,我们住着只有十个平方的地下室,吃一桶泡面。
连上洗手间都要找外面的公厕。
为了节约用钱,厉行练的一手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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